发布日期:2025-09-07 08:30 点击次数:131
(原创)莫要把《红楼梦》读成《甄嬛传》(中)
时髦的傻子【版本: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】【图片源自网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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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其次从作者对人物的基本人设及角色定位来分析
宝钗、袭人究竟是怎样的人?她们会不会如《甄嬛传》之类宫斗剧所表现的那样,为了一己私利去伤害同伴呢?想要获知准确答案,我们可以依据且只能依据的,是《红楼梦》作者曹雪芹明示给读者的对她们各自的基本人设及角色定位,而绝不应该是任何其它判断标准。那么,作者对宝钗和袭人是如何设定的呢?最有说服力的就是用事实来说话。
首先分析作者对薛宝钗的明确钦定:
1、【山中高士晶莹雪】(第5回)【蘅芜君】(第37回)【艳冠群芳】(第63回)
对于作者钦赐给宝钗的这三个名号,笔者曾在《曹雪芹对薛宝钗的定位》一文里作过详细分析,阅者诸君可以评阅,本文只作摘要评述。图书馆网址:http://www.360doc.com/content/16/0904/20/3498803_588404598.shtml
【山中高士晶莹雪】,其中的【雪】谐音【薛】,暗示这个判语是说宝钗的。而晶莹有【光亮而透明】的意思,再结合【山中高士】,暗示宝钗如冰雪般纯洁和聪明,而且人品高洁,志趣品行高尚,为人处事光明磊落。
【蘅芜君】,蘅芜是一种香草,屈原的《离骚》里,常常用香草、香木比喻君子、高士、贤人,或者比喻人的美德。王逸的《楚辞章句》里即有【《离骚》之文……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】的句子,第78回的【芙蓉女儿诔】,作者就明确指出师法《离骚》。故而作者把【蘅芜君】赐予宝钗,说明作者把宝钗钦定为具有忠贞美德的高士或贤人。
【艳冠群芳】,指的是花中之王牡丹。但若仅从牡丹的色彩艳丽、姿态娇媚去理解,未免会流于片面。因为牡丹在百花丛中之所以能独占花魁,更主要的在于牡丹品质高贵,具有面对权贵拒绝趋炎附势的铮铮傲骨。清人李渔在《闲情偶寄》里云:【牡丹得王于群花,予初不服是论,谓其色其香,去芍药有几?择其绝胜者与角雌雄,正未知鹿死谁手。及睹《事物纪原》,谓武后冬月游后苑,花俱开而牡丹独迟,遂贬洛阳,因大悟曰:“强项若此,得贬固宜,然不加九五之尊,奚洗八千之辱乎?”】作者把【艳冠群芳】赐予宝钗,说明宝钗不仅容貌出众,而且人品高洁,迥异于常人,与【山中高士】【蘅芜君】相互印证。
2、【品格端方,容貌丰美】(第5回)
这句评语是作者对宝钗外在形象与内在品行的双重定位。【容貌丰美】与宝钗的外貌描写【唇不点而红,眉不画而翠,脸若银盆,眼如水杏】相呼应,也为后面的【艳冠群芳】设下伏笔;而【品格端方】 则直言宝钗的道德品质贤淑良善 、忠贞高洁——① 恪守礼教规范:不仅自己谨言慎行,而且积极引导黛玉在公众场合要谨遵礼法;②对同辈友善:如帮助在家做不了主的史湘云办螃蟹宴,如替家境贫寒的邢岫烟赎当,如给身子骨弱的黛玉送补品燕窝,背地里教导黛玉注意言行;③对下人仁厚:如对姨娘身份的香菱情同姐妹,如对同样是姨娘身份、人气特差的赵姨娘也不会另眼看待,等等。这些事实说明,宝钗是封建时代【贤德淑女】的典范,这样的女子绝不会损人利己,更不会有嫁祸他人的小人之举。
3、【行为豁达,随分从时】(第5回)【罕言寡语,人谓藏愚;安分随时,自云守拙】(第8回)【稳重和平】(第22回)
这几句评语前后照应、相互渗透、互为表里、用意明确,就是作者对宝钗性格特征的直白定位。【行为豁达】指她宽容仁厚、不拘小节,一般不在细枝末节上计较,如面对黛玉多次的讥讽、调侃,能始终保持隐忍。当然也有例外,当宝玉把她比作杨贵妃对其体态丰腴暗含调侃时,宝钗的姑娘爱美之心瞬间爆表,自然是话藏机锋、语含辛辣;【罕言寡语】【安分随时】则点明她不事张扬、内敛低调的处事态度;至于【藏愚】和【守拙】,则是她的生存智慧:不刻意显露才华,不追求外在虚荣,更注重内在修养,低调做人避免树敌。尽管她本身才情出众,但却始终秉持【女子无才便是德】 的传统道德观念。宝钗的性格特征概括说来,就是连贾母都欣赏她的【稳重和平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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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【怀金悼玉】(第5回)
【怀金悼玉】出自第5回【《红楼梦》十二支曲】里的【红楼梦引子】。其中的【金】和【玉】,乃是作者为书中三个核心人物宝钗、黛玉(宝玉)设定的象征性符号,而【怀】和【悼】则直接奠定了【缅怀、哀悼】的情感基调。 其深层含义就是通过【金、玉】所代表人物的悲剧命运,抒发对封建制度下诸多优秀女子好人难做、好梦难圆、理想幻灭的惋惜与悲叹。是与《红楼梦》【千红一哭、万艳同悲】的悲剧主题一脉相承的。
作者不仅把宝钗和黛玉并立为红楼女一号,同时写进【金陵十二钗正册】的第一首判词,而且还写进同一支曲子【终身误】。与此同时,还在【红楼梦引子】曲中突出了【怀金悼玉】理念。由此可以断定,作者是把钗、黛作为同类人,都是作为正面形象来描写刻画的。尤其是第42回的【蘅芜君兰言解疑癖】、第45回的【金兰契互剖金兰语】这两个重要情节里,宝钗和黛玉二人推心置腹地互诉衷肠,加深了对彼此的理解,终至义结金兰情同姐妹,更是把二人融为一体。也难怪《红楼梦》研究史上,屡屡有人推演同声相应、同气相求亦即【同类相感】的【钗黛合一】。其实,宝钗、黛玉都是【千红一哭、万艳同悲】其中的一分子,她们最终的悲剧都是腐朽没落的封建制度的罪愆,而并非相互间的勾心斗角、尔虞我诈、相互争斗造成的。
综上可知,宝钗、黛玉之间产生宫斗情节既没有最根本的人设基础,也没有必然会产生的典型环境,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的。《红楼梦》写的是【金陵十二钗】之间的【闺友闺情】,而不是【修罗场】。至于历来颇具争议的薛宝钗滴翠亭事件,笔者曾有多篇帖文予以明辨是非,其中最具代表性的《薛宝钗【滴翠亭嫁祸】之说根本不能成立》一文,现提供图书馆网址以便评阅:http://www.360doc.com/content/18/0614/21/3498803_762478176.shtml
另有馆友@liuhuirong 提供的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王人恩先生一文:《【名家谈红】贾府众人的评价和宝钗的“自白”》,与本文观点可以相互补充和印证,对全面客观地了解宝钗大有裨益。这里也提供其图书馆网址,以便诸君参阅:http://www.360doc.com/showweb/0/0/1159247417.aspx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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